失出:shī chū 基本解释:●详细解释:谓重罪轻判或应判刑而未判刑。《旧唐书·徐有功传》:“ 则天 览奏,召 有功 詰之曰:‘卿比断狱,失出何多?’对曰:‘失出,臣下之小过;好生,圣人之大德。’”《宋史·徽宗纪一》:“﹝ 元符 三年﹞罢理官失出之罚。”★法律上指犯重罪而科轻刑,或应科刑而不科刑,皆称为「失出」。相对于失入而言。《旧唐书.卷八五.徐有功传》:「则天览奏,召有功诘之曰:『卿比断狱,失出何多?』对曰:『失出,臣下之小过;好生,圣人之大德。』」
2、经济衰退是促进还是损害在任者或反对者,依过失出现在哪里和谁为复苏似乎提供了更好的计划而定。
3、前者为纵,后者为枉,虽然两者都非执法之平,但失出尚有可以原谅之处,失入便是故入人罪。
4、有顷,误详赦书,失出罪人,停任。
5、曾在衙署门柱撰写了一副楹联:“推论官评,有公是,有公非,务在扬清激浊;析理刑法,无失入,无失出,期于扶弱锄强。
6、且每曰:“与其失入,毋宁失出。
7、以秋审失出,罢职,留治粮饷。
8、失出犹失入也。
9、鹤老于清末任刑部郎中,曾经和我谈到在刑部时的故事,举了这样一个例子:旧时主持刑事的官吏,如果不是出于徇私舞弊,失出(罪重罚轻)的过错比失入(罪轻罚重)为轻。
10、上?刑部九卿所改皆允,谕检“秋谳大典,宜详慎持平,失出失入,厥过维均”,传旨申饬。
11、复为吏部郎,不受请托,选举时称平允。持法平允,以“按狱多失出”的罪状除名。
12、他在本衙堂椁上悬挂对联:“推论官评,有公是、有公非,务在扬清激浊;析理刑法,无失入、无失出,期于抉弱锄强”。
13、不久其父因荆门“失出”案发受牵连去职,家产赔累殆尽,住房也为豪吏所夺,全家生活陷入困境,常奔走告贷,“恒数日不举火”。
14、在比赛上半时,张烈的冒失出击导致空门,但是索拉里错失一个绝好机会,面对空门不进。
15、他认为“后世失入者坐以公罪,而失出者往往问以为赃”,是使刑官“宁失入而不敢失出”的根本原因,这种做法是不符合《书经》“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”的精神的。
16、德基曰:‘法无二门,失出犹失入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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