逸奏:yì zòu 基本解释:●详细解释:犹高唱。 清 方履籛 《<周伯恬诗集>序》:“窃闻 平阳 逸奏, 云谷 和风;八律载宣,七鬯斯永。”
1、宋哲宗绍圣二年》:“至是敦逸奏讦安民前语,谓‘安民乃苏辙之党,平日议论,多主元?’,安民由是得罪。
2、逸奏:“民杀牛以活将死之命,与盗杀者异,若不禁之,又将废穑事。
3、至一更,操琴先作诸弄,雅声逸奏,空中称善。
4、林希逸奏恢守法奉公,其心如水。
5、清方履?《<周伯恬诗集>序》:“窃闻平阳逸奏,云谷和风;八律载宣,七鬯斯永。
6、后数年,淄青节度侯希逸奏为从事。
7、景定四年(1263年),渔溪人、进士出身的林希逸奏请朝廷,为林公遇于原官上再赠一官。
8、元世祖时,或以遗逸奏为福州总管,汶坚辞不起,自题其户,曰“遗民浮宅”,衣一布袍,书其背曰:“遗民破衲”,寒暑阴晴不脱。
9、林希逸奏请林公遇累官一事,在《宋史?本纪第四十五》有记载:“四年春正月……林希逸言蒲阳布衣林亦之、陈藻有道之士,林公遇幼承父泽,奉亲不仕,诏林亦之、陈藻赠迪功郎,林公遇原官上进赠一官……”林希逸是林公遇的知交,曾为林公遇新筑的石塘题匾,并作《福清新筑石塘记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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