黜陟:chùzhì 基本解释:●详细解释:指人才的进退,官吏的升降。《书·周官》:“诸侯各朝于方岳,大明黜陟。”《后汉书·韦义传》:“﹝韦义﹞数上书顺帝,陈宜依古典,考功黜陟,徵集名儒,大定其制。”唐韩愈《送李愿归盘谷序》:“理乱不知,黜陟不闻。”康有为《大同书》乙部第四章:“公政府官皆听政长黜陟。”★官职的升迁或降黜。《汉书.卷一四.诸侯王表》:「不行黜陟,而蕃国自析。」也作「陟黜」。褒贬。南朝梁.刘勰《文心雕龙.史传》:「举得失以表黜陟,徵存亡以标劝戒。」
1、手订清理庶狱章程,以诏群吏,视其功过而黜陟之。
2、庶无紊黜陟大纲,滋天下后世之惑。
3、今陛下任贤使能以建中兴之治、黜陟之法。
4、赏罚黜陟,岂或有不得其所者乎?
5、二十九年,为陇右道河西黜陟使。
6、《潜夫论?班禄》:“乃惟慎贡选,明必黜陟,官得其人,人任其职。
7、每3年考课治绩1次,以定黜陟。
8、《户部左侍郎提督江苏学政周公神道碑铭》:“公在下,则是非与黜陟出于二;公在上,则匪直出于一,且以黜陟正是非,尤克昭苏万物,平概群品。
9、同衡律而壹轨量,齐急舒于寒燠省幽明以黜陟,乃反旆而回复。
10、今始览政务,义协惟新,思使四方风从率善,可分遣大使,黜陟幽明。在坐,因曰:‘《尚书》“三载考绩,三考黜陟幽明”,何得一月便行褒贬!
11、而偶得之小民者,无稽弗询,溢美溢恶,遂信为无心之词,自矜其察微之睿,以定黜陟,以衡兴革,以
12、曰,黜陟吏胥,皆
13、(1930.5—2003.9)笔名阿蒙,京人、延昌等。逮延昌之始,方加黜陟。
14、礼之存者,惟有周典,外建侯伯,藩屏九服,内立列司,管齐六职,土有恒贡,官有定则,百揆均在,四民殊业,故考绩可理而黜陟易通也。
15、今也与夺之命、黜陟之权,又不出于陛下,而出于?胄。
16、五曰临民之官,皆须黜陟,以旌赏罚。
17、康有为《大同书》乙部第四章:“公政府官皆听政长黜陟。
18、同辩人世泰山鸿毛之生死,同解仕间黜陟穷通之连环。
19、世祖亲考内外,朋明黜陟。
20、旌别属吏,具实以闻而黜陟之。
21、清代职方“掌天下舆图,以周知险要,叙功核过以待赏罚黜陟”。
22、作者进一步指出,黜陟之典的标准应是贤或不肖,主要不是身体状况,更何况把一个身体健康而又忠于职守的人当作病人来黜退,其间包含着什么意思。
23、在军擅黜陟将校,进止自专,帝数谯让。
24、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。
25、六月乙卯,分遣侍臣巡行郡国,问民疾苦,考察守令,黜陟幽明。
26、《钦定宪法大纲》虽然在名义上是“宪法”,但实际上,它的发布不过是清廷为了缓和人民不满的权宜之计,其条文中,对封建君权着力维护,内中规定的君主权力丝毫不下于封建专制,甚至更甚。清政府于1908年8月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,同时颁布《钦定宪法大纲》23条,其中关于“君上大权”的14条,规定皇帝有权颁行法律、黜陟百司、设官制禄、宣战议和、解散议院、统帅海陆军、总揽司法权等。
27、’权冯几前席,桓进前捋须曰:‘臣今日真可谓捋虎须也。天子前席,温语良久,命三品以下,听其黜陟,不必奏闻。
28、宋王禹?《<皇华集>序》:“古者天子五载一?狩,肆觐?后,观省风俗,黜陟幽明而已。
29、《旧唐书?良吏传下?薛珏》:“建中初,上分命使臣黜陟官吏,使淮南李承以珏楚州之去烦政简,使山南赵赞以珏硖州之廉清,使河南卢翰以珏之肃物,皆以陟状闻,加中散大夫,赐紫。
30、尝因朝集,时左仆射高?定考课,彦谦谓?曰:“书称三载考绩,黜陟幽明,唐、虞以降,代有其法。
31、征东将军、光禄勋元欣副之,巡方黜陟,先行后闻。
32、其莅政廉秽,在职能否,分别矢言,俟兹黜陟。
33、力言大臣黜陟不公,所以致异。诸侯各朝于方岳,大明黜陟21。
34、请广布耳目,访察廉贪,以明黜陟。
35、诏求直言,复上疏言:“灾起都邑,天意盖欲陛下因其所可见,察其所不可见,行至公无私之心,全保护大臣之体,率属群工,大明黜陟,与天下更始。
36、《北史?魏纪三?孝文帝》:“己亥,遣侍臣巡方省察,问人疾苦,黜陟守宰。御史陆万钟、刘光国、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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