漕卒:cáo zú 基本解释:●详细解释:运漕粮的士兵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宜糴 三辅 、 弘农 、 河东 、 上党 、 太原郡 穀足供京师,可以省 关东 漕卒过半。”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果报·冤报》:“ 苏州卫 军人 丁 姓者,曾以小谴收狱中,既得免,忽骤富,充漕卒之长,运粮入京。”
1、漕卒啸风前后应,篙师乘月往来频。
2、况小民作奸欺漕卒,漕卒欺官司,官司欺天子,展转相欺,米已化为糠?沙土;兼湿热蒸变,食不可咽,是又化有用之六,为无用之一矣。
3、明归有光《遗王都御史书》:“往岁,漕卒与嘉定之民哄,时巡院适在彼境,见其不直,颇加惩艾。
4、五凤元年到二年(前57~前56),耿寿昌鉴于过去每年从关东向京师漕谷四百万斛,用漕卒六万人,费用过大,建议从近处的三辅(今陕西中部地区)、弘农(今河南西部和陕西东南部地区)、河东(今山西沁水以西、霍山以南地区)、上党(今山西和顺、榆社以南、沁水流域以东地区)、太原等地籴谷以供京师,可省关东漕卒过半。
5、他审时度势,制订了“长运”法,简化运输手续,制止虐待漕卒,因此,“兵民皆得苏息”。
6、诸漕卒咸敛手奉法。
7、五凤元年到二年间(前57?前56),耿寿昌鉴于过去每年从关东向京师漕谷四百万斛,用漕卒六万人,费用过大,建议就近从三辅(今陕西西安西北)、弘农(今河南灵宝北)、太原(今山西太原西南)、河东(今山西夏县东北)等地籴谷以供京师,可省关东漕卒过半。
8、唐代改进了漕运方式,完善转般法;据各航段水情分造运船,因地制宜,分段漕运,训练漕卒,成效甚着,“江、汴、河、渭、水力不同”,建立了适合各种水流特性的漕船,“江船不入汴,汴船不入河,河船不入渭”,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漕运安全。
9、主漕政,针对时弊作全面改革:开决汴河、疏浚河道;以盐利为漕佣,雇人运输;于河沿每两驿置防援三百人以保安全;创纲运法,十船为纲,每纲三百人,篙工五十人,武官押运;按“江船不入汴,汴船不入河(黄河),河船不入渭(渭水)”的原则,改进转般法;据各航段水情分造运船,训练漕卒。
10、乐实弗信,督诸漕卒偿之,?掠惨毒,自杀者相继。这是将人一边凌迟一边烹,比烹煮整个活人更惨毒。
11、吴宝秀又不理,却以彩帛犒赏救活漕卒的船夫。
12、若漕卒牵夫公役辈,无故之死,又寻常事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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