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字儿:yín zì ér 基本解释:●详细解释:宋 代说话人所演述的小说故事。一说因演述这类小说时,以银字管吹奏相和,故有此称。 宋 灌圃耐得翁 《都城纪胜·瓦舍众伎》:“説话有四家:一者小説,谓之银字儿,如烟粉、灵怪、传奇。” 宋 吴自牧 《梦粱录·小说讲经史》:“且小説名银字儿,如烟粉、灵怪、传奇、公案、扑刀、杆棒、发跡、变态之事。”★宋人平话家之一。讲说烟粉、灵怪、传奇之事。宋.灌圃耐得翁《都城纪胜.瓦舍众伎》:「说话有四家:一者小说,谓之银字儿,如烟粉、灵怪、传奇。」《通俗编.俳优》引《古杭梦游录》:「说话有四家:一银字儿,谓烟粉灵怪之事。」
1、小说名银字儿,如烟粉、灵怪、传奇、公案、朴刀、杆棒、发迹变泰之类。
2、北京大学《中国小说史》里归纳为四家:小说:又名银字儿,有讲有唱,用银字笙,银字(咸下边角)(竹头栗)伴奏,专门演述短篇故事。
3、其中耐得翁曾分南宋小说为三类:「一者银字儿,如烟粉、灵怪、传奇;说公案,皆是搏拳、提刀、杆棒及发迹变泰之事;说铁骑儿,谓士马金鼓之事。
4、在宋人著述中,耐得翁《都城纪胜》的记载比较明确:“说话有四家:一者小说,谓之银字儿,如烟粉、灵怪、传奇;说公案,皆是搏刀赶棒(朴刀杆棒)及发迹变泰之事;说铁骑儿,谓士马金鼓之事;说经,谓演说佛书;说参请,谓宾主参禅悟道等事;讲史书,讲说前代书史文传、兴废争战之事。
5、姑不论其作者属谁,此书兼具「银字儿」、「说公案」、「说铁骑儿」三种小说性质;再加上「讲史」,一炉共冶,九转丹成,遂开我国长篇武侠章回小说之先河。
6、小说,一名银字儿,由银字笙或银字?篥伴奏而得,多说唱一些烟粉、灵怪、传奇等类哀艳动人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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