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举:cìjǔ 基本解释:●详细解释:1.检举。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:“天下郡太守多为姦利,三河尤基,臣请先刺举三河。”《资治通鉴·晋明帝太宁元年》:“氾公糟粕书生,刺举小才,不思国家大计。”胡三省注:“刺者,以直伤人;举者,招人之过。”严复《原强》:“祖宗之成宪俱在,吾寧率由之而加实力焉。于是而督责之令行,刺举之政兴。”周振甫注:“刺举,派人刺探阴私加以举发。”2.谓检举奸恶,举荐有功。《魏书·术艺传·张渊》:“执法刺举於南端,五侯议疑於水衡。”注:“太微南门,谓之执法。刺举者,刺姦恶,举有功。”★刺亦擧也。擧犹正也。探察其不法而擧发於朝廷以正之也。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:「其後使刺擧三河。」;《汉书·葢宽饶传》:「刺擧无所回避,小大辄擧。」;《汉书·孙宝传》:「职在刺擧,不敢避贵幸之埶,塞视听之明。」;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「案庆奉使,刺擧大臣。」;《汉书·谷永传》:「刺擧之吏,莫敢奉宪。」;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「州牧位三公,刺擧怠解。」;《後汉书·朱浮传》:「权归刺擧之吏。」;梁武帝〈求谠言诏〉:「州辍刺擧,郡忘其治。」
1、《后汉书?虞诩传》:“诩好刺举,无所回容,数以此忤权戚。
2、要能刺举而辨众事,使贤人君子为之则不能也。
3、要能刺举而辨众事(事无大小皆能侦悉),使贤人君子为之,则不能也。
4、诩好刺举,无所回容,数以此忤权戚,遂九见谴考,三遭刑罚,而刚正之性,终老不屈。
5、于禁等被水所淹,非战之故;于国家大计,本无所损。」岌曰:「?公书生糟粕,刺举近才,不惟国家大计。
6、北周庾信《周车骑大将军贺娄公神道碑》:“重世刺举,连镳衮服。
7、《资治通鉴?晋明帝太宁元年》:“?公糟粕书生,刺举小才,不思国家大计。
8、谨案南康王陈方泰宗属虽远,幸托葭莩,刺举莫成,共治罕绩。
9、又《盖宽饶传》刺举无所回避。
10、盖宽饶传》:“擢为司隶校尉,刺举无所回避”。
11、《后汉书?虞诩传》:“诩好刺举,无所回容,数以此忤权戚,遂九见谴考,三遭刑罚,而刚正之性,终老不屈。
12、王播传》:“岁中,迁工部郎中,知台杂,刺举纲宪,为人所称。
13、嗣立与韦庶人宗属疏远,中宗特令编入属籍,由是顾赏尤重。谨案南康王陈方泰宗属虽远,幸托葭莩,刺举莫成,共治罕绩。
14、时郴、道、桂阳旱饥,徽言请于朝,不待报即谕漕臣发衡、永米以振,而以经制银市米偿之,所刺举二十人。
15、《代贺提刑落权发遣字启》:“属右辅之浩繁,屈高材而刺举。
16、至尊思治,无忘寝兴,如谓优老尚年,自可厚赐金帛,若令刺举,所损殊大。
17、诸所刺举,无所回避,贵戚恶之。
18、自以职主刺举,志案奸违,乃复劾诸为八使所举蜀郡太守刘宣等罪恶章露,宜伏欧刀。
19、宋司马光《论以公使酒食遗人刑名状》:“近岁以来,中外有司,喜以微文刺举苛细。
网友评论
最新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