蠲放:juānfàng 基本解释:●详细解释:1.免罪释放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中》:“大运肇升,嘉庆惟始,劫贼餘口没在臺府者,悉可蠲放。”2.免除。宋范仲淹《奏乞两府兼判》:“每至岁终,尽其减省冗费之数,增息财利之数,蠲放困穷之数,具目进呈。”宋李心传《建炎以来繫年要录·绍兴三年五月》:“检灾之蠲放分数,方田之高下土色,不公不实。”
1、其身丁钱米?直至南宋末?未见有蠲放记载。
2、西安、龙游、常山三邑积窘预借,为代输三万五千缗,蠲放四万七千缗。
3、福州原有夏税及身丁钱共两万九千七百四十四贯?经此蠲放?只留下夏税七千零六十九贯?身丁钱超过夏税三倍以上。
4、福州原有夏税及身丁钱共两万九千七百四十四贯?经此蠲放?只留下夏税七千零六十九贯?身丁钱超过夏税三倍以上。据《宋史》记载,北宋天圣年间,永康胡库人胡则官至兵部侍郎,为官清廉,爱护百姓,曾奏请免除衢、婺两州身丁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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